根据日本《迷惑防止条例》第8条的规定,“痴汉行为”要处以半年监禁或50万日元罚款,偷拍要处以1年监禁或100万日元罚款,屡犯者加倍处罚。根据日本刑法第176条关于“强制猥亵罪”的规定,实施强制猥亵行为者,处以6个月以上10年以下的徒刑。警方确认报案情况属实后,首先会对违法者进行拘留。违法者可以自己聘请律师或由日本政府指派律师,在无法与被害者取得和解的情况下,将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惩。
通常,受到精神伤害的日本女性在这种情况下,往往不会为金钱等因素与加害者和解,所以违法者一般会遭受最高刑罚。许多日本男性为此身败名裂、家破人亡,一生难以抬起头来。此类新闻在日本媒体上屡见不鲜。
为了避嫌,有些日本男性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时甚至会提前准备好报纸,上车后如果无法抓住吊环又靠近女性,便一手提公文包一手拿报纸,以表示自己的双手无法干“其它事”。可见,一般日本男性对于陷入“痴汉”纠纷是何等的恐惧。而另一方面,日本政府也在采取各种措施,提醒本国女性不要着装过于暴露、尽量避开男性居多的拥挤场合,以减少“痴汉行为”发生的可能性。
其实,深入了解日本社会文化的人都知道,现在绝大多数日本女性早已不是历史意义上柔弱的“大和抚子”,她们具有现代社会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,不是过往那种男尊女卑社会里的“沉默羔羊”。她们在遭遇“痴汉行为”时不会忍气吞声,往往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当场揪住不法者,有时候甚至“宁可抓错,也不漏抓”。与此同时,日本社会的公众场合大多四处安置监控摄像头,心存侥幸施害者也很难逃脱。进入司法程序后,日本女性原谅加害者的概率接近于零。
特别需要注意的是,对于外国公民在日本的此类违法犯罪行为,日本司法机构绝对不会因为考虑到民族、国家风俗、制度、习惯不同等而网开一面,在某些案例的处罚中还有从严的趋势。
警钟需要长鸣!个别中国公民在日本的这类“痴汉行为”,已经超越了文明礼仪的范畴,属于一种犯罪行为。这种行为,不但会让自身受到法律的惩罚,而且有这种记录之后,将来难以再次进入日本。由于日本与西方欧美国家具有“讯息共享”系统,将来还会引起将来到其他国家出行的困难。此外,这种行为还有损海外中国人的形象,有损中国的形象。每一个损害中国形象的人,都为中华民族所不齿。